產品列表PRODUCTS LIST
一、準備工作
儀器檢查
確保儀器部件齊全(如內坩堝、外坩堝、溫度計、加熱裝置、點火器等),無損壞或鬆動。
檢查點火器是否正常(如酒精或燃氣供應充足,火焰大小可調)。
確認溫度計量程符合測試要求(通常需覆蓋瀝青預期閃點範圍)。
樣品準備
取適量瀝青樣品,加熱至流動狀態(避免過度加熱導致性質變化)。
將樣品倒入內坩堝,液麵高度需符合標準(通常距坩堝口約 6mm,具體以儀器說明書為準)。
環境要求
測試應在通風良好但無強氣流的環境中進行,避免火焰被氣流幹擾。
遠離易燃物,配備滅火設備(如滅火器)。
二、操作步驟
1. 安裝與預熱
將內坩堝放入外坩堝中,固定在儀器支架上。
插入溫度計,確保其水銀球位於樣品液麵下指定深度(通常距坩堝底部約 6.5mm)。
開啟加熱裝置,以規定速率升溫(初始加熱速率一般為 5~6℃/min,接近預期閃點時調整為 1~1.5℃/min)。
2. 閃點測定
當樣品溫度接近預期閃點前約 50℃時,開始用點火器測試(點火器火焰直徑約 4mm,距樣品液麵 10~14mm,沿坩堝口水平移動,移動時間約 1s)。
每升高 2℃測試一次,觀察是否出現瞬間閃火。出現閃火時的溫度即為閃點,立即記錄數據並暫停加熱。
3. 燃點測定
閃點測定後,繼續以相同速率加熱(速率可調整為 5℃/min),並每隔 2℃重複點火操作。
當樣品表麵出現持續燃燒(燃燒時間≥5s)時的溫度即為燃點,立即記錄並停止加熱。
4. 結束與清潔
關閉加熱裝置,待儀器冷卻後,取出坩堝,清理殘留瀝青(可用溶劑清洗,避免明火)。
整理儀器,歸位部件,填寫使用記錄。
三、注意事項
安全操作
測試過程中嚴禁離開,避免樣品過熱引發危險。
點火時需遠離麵部和易燃物,使用燃氣點火器時需檢查管路密封性。